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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邱县检察院一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
时间:2022-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邱县检察院“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成功入选了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并在正义网平台展示。该案的成功办理,是邱县检察院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落实“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生动体现。

展示案例原文
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精准监督 “回头看”

【基本案情】

邱县是革命老区,以革命烈士命名的村有8个,保留至今的仅有2个,全县共有1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其中,香城固伏击战烈士陵园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余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9月,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邱县院)部署开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全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踏查,发现部分革命旧址及烈士纪念设施缺乏日常维护管理,有些甚至年久失修濒于危境。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2021年9月,邱县院走访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广旅局)、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全县红色革命资源分布情况及保护现状,联合两家行政机关踏查了10处革命旧址、4处烈士纪念设施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发现革命文物保护问题严重,亟需修缮。如香城固伏击战烈士陵园纪念碑碑面掉漆、底座部分墙砖脱落、栏杆损坏;霍新泰烈士墓周边杂草丛生;白清和烈士墓墙砖脱落;王任重抗战时期住所损坏严重;人山报电台旧址门窗损坏、房顶挂满蜘蛛网、局部漏雨、墙角坍塌;广曲县抗日县政府驻地窗户损坏;香城固伏击战战前指挥所院内杂草丛生、墙皮脱落、门窗损坏、局部漏雨;冀南银行第三印钞所旧址窗户纸破损、土墙开裂。另查明所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未悬挂县级文物保护标识。

针对发现的问题,邱县院立即对负有革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广旅局及革命文物所属乡镇共立案8件。2021年11月,邱县院多次与行政机关和乡镇沟通协商,达成了保护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识。邱县院向两家行政机关及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对全县散葬烈士墓进行排查,按规定悬挂县级文物保护标识,及时修缮破损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县文广旅局牵头对1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全面排查,制定一文物一保护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制作并悬挂县级文物保护标识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霍新泰烈士墓和石国都烈士墓进行整修,清理烈士墓周边杂草,对碑文描金、碑顶描红、碑面描黑,在碑前铺设地砖;对白清和烈士墓重新修建,打造纪念广场;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香城固伏击战烈士陵园全力整修和改造,拆除破损地面、墙砖、栏杆,修缮围墙、修砌墓穴、植树绿化、重新刻制碑文,建设香城固伏击战烈士纪念馆。各乡镇也对辖区内的革命旧址进行整修。

针对散葬烈士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征得烈士家属同意后,迁葬至香城固伏击战烈士陵园,对未集中安葬的烈士墓,实行精细化管理,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打扫墓园环境,修缮墓碑,建立长效管护机制。2022年3月,邱县院持续跟进监督,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整改落实开展“回头看”,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清明前夕,新一团烈士、红军战士张洪义烈士、冀南反顽战役无名烈士、王清义烈士等十多位乡村散葬烈士迁葬至香城固伏击战烈士陵园。

【办案效果】

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不同受损状况,结合行政机关的不同履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实现革命文物的精准监督和全面保护。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沟通,凝聚共识,良性互动,持续跟进,推动问题有效整改落实,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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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检察礼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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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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