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年度目标及保障措施
一、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按照上级院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案件办理过程,装备按计划进行采购。保障院内正常工作经费供给。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组织和指导全县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司法救助等工作,办理信访、举报、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合理运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办案用装备和办案用经费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