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及文字说明
一、 主要职责 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组成部分,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工作,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指挥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高案件起诉率、判决率;完成追逃、追赃任务,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 2015年目标规划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 2015年单位非税收入说明 根据宪法对涉案的非法收入所得进行扣押,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上缴。
五、 2015年单位专项公用经费项目说明 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装备购置款完成设备购置预算项目;使用办案业务专项款用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支出;使用财政拨款缴纳办公水电费、取暖费等支出,以及支付案管中心和检务公开大厅的修缮费用。
六、 2015年单位专项项目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