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职能: 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组成部分,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 导下工作,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科、计财装备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科、未成年刑事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职务犯罪预防科等十四个科室。
二、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收入4075467.20元,支出4075467.20元, 其中:基本支出3373289.20元,项目支出702178元。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93064.68元。其中:招待费43968.64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96.04元,无因公出国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公用经费支出3373289.20元,比2013年减少34267.6元,原因是招待费支出较去年减少了1421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49.1元。